作为无性恋者,我如何看待爱情、婚姻与开放式关系?|无性恋之声
文|YUE
说明
本文受无性恋之声7月17日举行的关于婚姻、爱情与无性恋群体的交流会(点击蓝字阅读活动介绍)启发,感谢“苏格兰松”(系笔名)这位朋友对于开放式关系的补充阐述。
本文作者对文中观点负责。
爱情究竟是什么?
无论在中国还是西方,在古代还是现代,在神话传说、文艺作品还是现实生活中,爱情都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它使人们产生好奇,不断探索,进而沉醉,甚至为此迷失;它若隐若现、缺乏边界、难以定义,而这,也正是它的魅力所在。
爱情本身的概念与定义,也在社会发展与更新的过程中被不断补充与完善。不同的人对于爱情有着独特的理解与期待,爱情本身也有着相对稳定的内涵与特质。
在美国心理学家斯腾伯格提出的爱情理论中,爱情由三个基本成分组成:激情、亲密和承诺。
激情是爱情中的性欲成分,是情绪上的着迷;亲密是指在爱情关系中能够引起的温暖体验;承诺指维持关系的决定期许或担保。
按照该理论,这三者缺一不可,构成了完美意义上的“爱”。
然而,随着人们自我剖析的深入,自我认同的完善,以及多元观念的普及,我们看到,在传统的“范式完美爱情”背后,可能会存在其它想象的空间与可能性:爱情并非由固定因素组成,世界因多元而充满生机。
Photo by Jiroe (Matia Rengel) on Unsplash
“爱情”与“无性恋”之间的张力
很幸运,在完成自我探索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了“无性恋”这个定义与相关社群,也认识到了很多与我有相似特质的朋友。
作为整合意义上的概念,针对无性恋的理解本身并不是固定与唯一的。它同样存在较大的自主理解的空间,需要结合个体的生命故事与情感经历被个性地论述。
许多无性恋者同样会感知并且产生一定的吸引。
“分离的吸引力模型”(Split Attraction Model)指出性吸引、浪漫吸引、感官吸引、审美吸引等不同维度的吸引模式,为我们更好地了解自己提供了认知模型与途径。
当然,在这一过程中,我也听到过一些质疑,比如:无性恋者可以有性爱经历吗,这是否属于对无性恋者身份的背离?无性恋运动的主张本身,是否会对性解放、克服性羞耻等进步的议题产生冲突与抵触?
想要回应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对自我有足够的坚定与理解。
要知道,我们认同为无性恋者,是希望通过这一途径更好地理解自己,获得社群归属感,从而实现自我完善;因此,这一身份不应该成为自我束缚的工具,我们也不需要符合所谓“无性恋群体的特征”。
无性恋本身只是一种关于性吸引的取向,是我们在关于性的众多解释中选择了更具有自我倾向性的一种理解,可能意味着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会或者很少对他人产生内在的性冲动,这是相对私人的认知领域。
但与此同时,一段亲密关系中的相关者对于性的理解需要共同探索与交流,从而达成共识与妥协。
无性恋者与有性恋者之间并非没有相遇与持续的可能。
亲密关系本质是一种良性互动,我们可以从生理层次的互动中获得愉悦,也可以从精神情感的支持中感到欢愉。
无性恋身份并不意味着对性的绝对排斥与背离,只是存在程度上的界分:许多无性恋伙伴有着性幻想、有着性经历,但同时,TA们依旧是无性恋者。
Photo by Sharon McCutcheon on Unsplash
爱情与婚姻
在交流会中,大家针对爱情与婚姻二者之间的关系各抒己见,深入讨论,最后达成了相对共识。
婚姻作为二元式亲密关系的产物,不仅有浪漫与承诺的色彩,更具有法律内涵与社会责任,诸如财产分配、遗嘱继承,以及生育期待、家族延续,等等。
爱情不是建立婚姻的前提,婚姻也不是爱情的必然归宿,甚至两者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互冲突的——爱情的浪漫可能会在不断重复、千篇一律、充满琐碎小事的妥协与磨合中渐渐消失。
传统意义上婚姻的目的,也可以脱离婚姻本身而实现,比如说通过人工生殖辅助技术来抚育新生命,通过意定监护制度建立监护关系、处分遗产,通过购买养老保险、依托社会养老服务项目来应对老年危机,等等。
开放式关系
本次交流会后半部分,大家围绕开放式关系深入探讨,思考这种关系的本质与重心。
让-保罗·萨特对于开放式关系的理解值得我们思考,他与波伏娃女士的爱情也受到了许多人的尊敬甚至是向往。
尽管生活的时代相隔了半个多世纪,萨特先生对于开放式关系的清澈理解仍然值得我们回味。
大多数时候,人都是孤独的。后现代的焦虑网络更是强化了我们这样的孤独感。
可能我们许多人,在很多时候,都如木心先生所说的那样,是在黑夜中大雪纷飞的人。
一旦承认自己情感的出发点,是希望得到世界另外一个人的共鸣、赞同,就相当于变相地承认想要走出寂寞与孤独,将爱情作为情感的出口。
这好比,想在大雪纷飞的夜找到那个陪你走夜路的人。
让-保罗·萨特(图片来自网络)
弗洛姆在《爱的艺术》里说过:“幼稚的爱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
开放式关系作为一种爱情的结构形式,也有如弗洛姆“幼稚与成熟的爱”之分。
“幼稚的爱”的背后潜藏着一种自私的需要。我们人类作为一种社会性动物,渴望爱情是人类的天性里对孤独的恐惧、对共鸣的追求和被认可的期待。
这些矛盾而真实的心理背后,是人类无法克制的自我懦弱与心理上所谓的“自私基因”。
如果我们对开放式关系的理解仅停留在这种由“自私基因”支配的“幼稚的爱”上,那我们对开放式关系便很难有通透的理解,甚至会滑入两种误解:
一种是以“占有欲”作为自我保护的外壳,坚决反对“开放式关系”,并本能地误解“开放式关系”,对其打上所谓“私生活混乱”的刻板印象;
另一种是误解“开放式关系”,只看见“open”(开放)而忽视了“relationship”(关系),将开放式关系与sex partner(性伴侣)混为一谈,将亲密关系物化为性欲,而彻底进入无目的亦无边界的“混乱开放”。
我赞同弗洛姆所言“实现人与人的结合是人内心最强烈的追求,是人类最基本的要求,而这个只有在真正的爱中才能实现”。
就“成熟的爱”而言,open relationship的重心从来都不是open,而是relationship。我们对开放式关系的理解,亦然要回归其在语义上的重心。
不管是什么形式的爱,爱情都一定是需要顾及对方的,是对爱人的认同和长期承诺。一旦我们选择给予承诺,我们就需要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没有感情的性欲将彼此物化了,即便是一时的宽慰,对欲望带来了一时的满足,荷尔蒙的高潮结束后,或许我们会绝望地发现,我们仍是那个在雪夜中凌乱惆怅的人。
逃避承诺和责任,本质上也是在逃避面对自己,逃避审视自己,逃避改变自己,而这恰恰不是应然的open relationship所期望的。
在认识开放式关系中,如果我们只注意到了open,而遗忘了relationship,那么这样我们就偏离了对开放式关系本质意义的理解。
只有对自我的孤独源有着清晰的认识,拥有强大且真实的内心,能够面对自己的嫉妒、焦虑等负面情绪,同时与对方间能以最大程度的坦诚面对人类的欲望,能够不动摇萨特所谓的“必然之爱”,这才是应然的开放式关系。
* 该小节的部分内容来自社群伙伴“苏格兰松”(系笔名)。
Photo by Cathal Mac an Bheatha on Unsplash
结语
每一个人都具有独一无二的尊严与价值,我们不应该被定义,也不需要去适应二元式的性别框架、主流的浪漫关系范式;爱情本身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我们关于性别与性取向的认同,也比概念与定义更加多元。
祝福读到这些文字的每一个人,都可以摆脱主流观点的束缚,找到自己最为舒服的状态,并对差异保持足够的尊重和包容。
希望我们可以将注意力放回到自己身上,铸造很爱自己、也很值得被爱的城堡。
In total, everyone is unique, and we all can be queer!
愿我们每一天都能更加欣赏自己在这神奇宇宙中的生命。
Photo by Alexander Grey on Unsplash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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